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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婚内的房产,未能办理房产证,现阶段无法办理房产证,离婚后如何过户给其中一方?

房屋产权 2024-02-26 15: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写一个财产约定协议
  • 先办理房产证后再去办理过户
  • 在离婚调解书上约定好

  • 夫妻间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单方名下的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离婚后没办房产证的房子过户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原房产权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即可。但若当事人通过离婚判决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般无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自动获得房产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夫妻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携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核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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