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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租押金

房屋租赁 2024-02-27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当事人约定押金条款时,可以载明押金的数额、押金退还与不退还的情形、合同违约押金处理等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法律对于是否要写收据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如果收回押金的,出租人一般会向承租人收回出具的押金收据。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法律分析: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目前市场上是按“付三押一”的标准支付押金,指的是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押金。
    关于承租人究竟付多少押多少均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关键是一旦协商成功就应以书面形式写下来。承租人还必须在合同上写上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违约责任,可以银行划帐方式直接划入房东名下,并保存好相关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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