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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双方签订协议,房屋指定日期没有交付,收了对方定金,甲方不想租了,退给乙方押金,这个合同还生效吗

房屋租赁 2024-03-11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没有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口头约定的定金在实际交付后成立生效;
    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反悔,不租房了,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不把房租给对方,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这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不交押金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合同就不生效,反之,如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合同应该是生效的。
  • 法律分析: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一般来说租房时,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东协商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除非房东存在违约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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