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手机收到带发工资的钱,但是我没有上班,咋回事?

讨薪 2024-03-06 14: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可能发错了,建议去联系一下发款方
  • 不发工资拨打12333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介入查处,因为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不发工资的情况介入调查,如查证属实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不发工资打12333电话投诉。
    劳动者也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或者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打投诉电话,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连云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