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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上 对方报了保险 。我留下疤痕 对方应该赔付疤痕膏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5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询问的是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对方报了保险,您留下疤痕,是否应该得到疤痕膏费用的赔偿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进一步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应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而根据第十六条,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在您的案例中,留下的疤痕可能构成一定级别的伤残,具体等级需要通过专业的伤残鉴定来确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您的疤痕构成了伤残,那么对方是有责任赔偿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的,包括治疗疤痕的相关费用。 建议您首先进行伤残鉴定,以明确疤痕是否构成伤残及其等级。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有伤残,并且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祸留下了疤痕可以要求赔偿。留下疤痕的可以到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够上伤残的能要求伤残赔偿金,同时也可以要求脸部的美容整形费用以消除疤痕。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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