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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户口在苏州去哪申请离婚办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9 1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为:
    1、协议离婚的,一般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的,应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立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您好,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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