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任律师,我想问一下我辞职了,但是没辞职之前在原在公司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还会承担责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04 0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公司当时没有追究法律责任的,一般离职后是不会再追究责任。
  • 违反了之前公司的哪条规章制度呢
  • 法律分析: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强制辞职。因公辞职就是辞职,因为新旧职位之间存在法律冲突。有人因为官方原因辞职,也有人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但这通常被称为“自愿辞职”,主要是因为个人原因。
    强制辞职,是指任免机关认为干部不再适合现任职务,并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领导层自愿辞职和对罪责进行自我调查的一种形式,但如果被要求引咎辞职不同意的,也可以要求其辞职。
    其中,强制辞职是被动地接受组织处理。法律依据:《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完全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这类原因完全基于劳动者个人的愿意提出辞职,与用人单位无任何的关联性。因此,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实体和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兴安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