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湖南省湘潭湘乡市产假最新天数是好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2 10: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