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撤店调去同城店,降职导购,是底薪不变 可以拒绝要求补偿金吗?她这月底撤柜,还说没有降职现在说我是代理店长,那么我干了三年拿到就不是店长工资了,可要她把三年的店长工资补给我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3-23 11: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该不可以如果你的证据清晰,看看是不是属于变相开除,那可以要求赔偿金 但是前提是你不做这份工作了。
  • 一般是可以的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争取
  • 首先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并不是和老板签订,老板的更替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变更劳动关系。
    其次,如果公司或者老板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员工,则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再者,公司降工资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公司的行为侵犯到您的权益,可以准备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首先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并不是和老板签订,老板的更替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变更劳动关系。
    其次,如果公司或者老板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员工,则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再者,公司降工资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公司的行为侵犯到您的权益,可以准备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企业对员工调岗降薪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继续工作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员工无过错且能够胜任工作,但因调岗降薪离职的,可以要求二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