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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占用公共巷道挖化粪池,属于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4-03-26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邻居占用公共巷道挖化粪池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巷道进行建设活动。公共巷道是供居民通行使用的,私自在此类地点挖建化粪池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并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物业举报:如果社区有物业管理,首先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举报,请求其介入并发出整改通知。 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部门进行举报,这些部门负责处理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的行为,并可责令违法建筑拆除。 此外,如果邻居的违法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您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先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法律分析:占用公共通道建化粪池是不合法的。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邻居建化粪池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严重影响生活的,可以请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已经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违法,邻居家占用公共通道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请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不得损害别的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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