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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厂里说离职,一直推,不让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9 15: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让离职的解决方法是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你好、工厂不让离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向工厂的人事管理部门提交离职申请书。 在三十天时间届满后,劳动者属于依法离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
  • 你好,如果公司强行不让劳动者走的,劳动者到期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和厂里说离职一直推不让走,可以去劳动仲裁的。
  • 你好,您能详细说明下案件情况吗?
  • 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离职
  • 法律分析: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如果是已经向公司书面提交了离职报告了,则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如果公司不让走的,自行离职即可,如果单位因此克扣工资或者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但是如果没有书面通知单位要离职的,则需要重新提交离职报告,然后等三十天过后就可以走了,同样不需要公司批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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