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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在租房里突然死亡怎办

房屋租赁 2024-04-13 10: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可以要看导致死亡的具体原因,可以去劳动局咨询确认。
  • 像这种情况,建议你先申请工伤认定。
  • 送往医院,告知家属,然后进行责任追究。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员工下班后死亡,若在下班前已经发病,那下班后突发死亡的话,就应该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但是如果下班前没有发病,那么在下班后突发死亡的话,那就属于意外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员工下班后猝死了,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司没有义务赔偿,员工下班后,说明工作已经结束,并非工作时间;在公司宿舍,也说明场所并非工作场所,这种情况发生的意外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属于可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员工下班后猝死了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不需要赔偿。
    猝死是人类的最严重的疾病。猝死的内涵可以浓缩成6个字,即患者是“因病突然死亡”。这6个字准确精炼地概括了猝死内涵的三要素:猝死是终结性诊断,是盖棺定论;因此猝死是只能预防,不能治疗的疾病,任何能够治疗甚至治愈或复苏成功的情况都不能称为猝死。
    患者属于自然死亡,即因自身疾病而死亡,死亡起因于患者身体内部因素。猝死是突然发生的,其发生时间是不可预料的,也就是说患者并没有出现即将死亡的征兆,故没有人认为该患者将要死亡,但死亡偏偏发生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送往医院,告知家属,然后进行责任追究。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员工下班后死亡,若在下班前已经发病,那下班后突发死亡的话,就应该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但是如果下班前没有发病,那么在下班后突发死亡的话,那就属于意外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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