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小区门口的我绿植属于小区吗

小区物权 2024-04-03 20: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小区门口的绿植是否属于小区,通常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物业管理范围:绿植如果位于物业管理的公共区域内,通常被视为小区的一部分。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这些区域的维护和管理。 产权归属:绿植所在的土地产权归属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土地产权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那么绿植一般也属于小区。 规划用途:在小区的规划设计中,通常会明确公共绿地的位置和用途。如果小区门口的绿植在规划中被设计为小区的公共绿地,那么它们属于小区。 业主大会决定:在一些情况下,小区业主大会可能会对公共区域的使用和管理做出决定,这些决定也会影响绿植的归属。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外归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共有绿地的用途变更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向业主委员会了解具体情况,了解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业委会的同意,了解物业的理由,否则向业委会反应,要求业委会督促物业恢复绿地。或者向当地的建设局投诉,要求帮助解决。
    小区绿化部分是公共区域,属于大家的,要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