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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机上订的货,一星期了还没发货,不想要了,想退款,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4-04 10: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家不发货时,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要求其立即发货,如果商家仍不发货的,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款
  • 您好,价值多少?协商一下,不行在起诉
  • 法律分析:
    1、先尝试与卖家沟通,或许因为发货量等原因把顾客的订单遗漏了。
    2、申请退款,卖家即使不操作,退款也会在规定时间内退到顾客的支付宝或银行卡内。如果卖家拒绝退款,建议顾客马上申请客服介入,防止因为长时间拖延,导致自动确认后,卖家携款跑路。
    如果在淘宝天猫商城购买的,对方未在72小时内发货,申请退款成功后还可以获得一笔赔偿的,普通集市店没有这种待遇。
    3、退款成功后,在天猫店购买的没有获得赔偿的话,先与卖家协商赔偿,如果天猫卖家不愿意赔偿,建议投诉。
    4、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可以在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的15天内发起违背承诺的投诉,如果经核实投诉成立,将对卖家做出惩罚并赔偿违约金(淘宝为订单成交价格的5%,最低一元,最高三十元;天猫为订单成交价格的30%,最高五百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但是要和卖家进行协商。 等待揽件的状态就是快递员还没有上门取件,没有扫描单号,还没有发货就不会产生邮费,通常情况下和卖家协商后,都是可以退款成功的; 跟对方沟通,该商品不发货退款,如果沟通可以,那么直接在购物平台订单的页面选择不退货退款,只要商家那边确认同意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但是要和卖家进行协商。等待揽件的状态就是快递员还没有上门取件,没有扫描单号,还没有发货就不会产生邮费,通常情况下和卖家协商后,都是可以退款成功的;跟对方沟通,该商品不发货退款,如果沟通可以,那么直接在淘宝订单的页面选择不退货退款,只要商家那边确认同意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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