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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下 我之前借钱给朋友的 没有写欠条或者借条 现在想补借条怎么写 日期是写现在的还是以前的

民间借贷 2024-04-08 20:30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郑思琪律师解答:欠条的上落款时间一般不是很重要,可以补签也可以签实际签署当天的时间。重要的是写明双方有借贷合意,并且出借人已经支付借款,现借款人尚拖欠的款项。借款人将如何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是否约定利息?如果逾期是否约定违约金或逾期利息?逾期起诉的话,诉讼成本由谁承担?
  • 补写借条时,日期应该写借款发生的日期,而不是现在的日期。补写的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
  • 你好,可以写明什么时间借的,落款处写现在的时间。如果写原借款的日期,那就要注明该借条属于补写的。
  • 你好,可以写现在的日期,借条中将借贷事实陈述清楚即可。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您好,这边是需要写之前的,看双方协定的
  • 你好,有借条或欠条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 欠钱不还早点去法院起诉判决强制执行
  • 都可以。写以前的就说是补签的。
  • 您好,日期写借钱那天的即可。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为宜
  • 你好,日期不是最重要的k
  • 对方身份信息有无的啊
  • 法律分析: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现在起诉借条没有过期。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
    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具体借款时间忘记后补借条的写法:写明什么时间借的,落款处写现在的时间。如果写原借款的日期,那就要注明该借条属于补写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现在起诉借条没有过期。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
    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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