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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有一父母给买的一处房产,产权持有人为本人,父母为共有人。婚后父母放弃共有权后,转为本人独立产权,那么这处房屋是否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11 14:3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还是个人财产,你父母给你时最好明确一下是赠与给你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更为稳妥。
  • 这个没有加名字的,可以视为个人赠与。但最好补签相关赠与协议。
  • 你好,你刚才已经付费问我了,详情想必也已经知晓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父母放弃仍然是婚前财产。
  • 通常父母出具仅赠与儿子个人的承诺书;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你好,可以争取只属于自己婚前财产。
  • 单独所有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所有的,归一方单独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这个财产的取得系乙方利用个人财产购买或者父母明确指定给一方子女。
  • 房屋单独所有并不代表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所有的,归一方单独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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