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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是在乡里面。现在离婚去市里面可以吗

结婚 2024-04-11 15: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如果是在乡里面完成的,现在离婚可以去市里面办理,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外,一些地区实行了全省通办制度,如浙江省内,只要男女双方中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浙江省内,就可以选择浙江省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还有一些城市开展了异地办理结婚离婚的试点,允许在非户口所在地进行婚姻登记。 因此,如果符合当地关于全省通办或跨省通办的条件,或者是所在城市有开展异地办理结婚离婚的试点政策,那么可以选择在市里进行离婚登记。否则,可能需要到至少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并按照当地民政局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和信息。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通过市民服务热线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 您好,一般是需要去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 不可以,办理离婚都是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
  • 你好,去任何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
  • 你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法律分析:离婚并不一定要去登记结婚的机构,离婚可以选择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一一处地方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只要是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就可以办理。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基本情形如下:
    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
    (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二【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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