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刚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因为房主在外地工作,合同是和房主妈妈签的,定金2万银行转账到房主妈妈银行账户,房主妈妈打了收条,约定4月10日让他儿子从外地回来进行房产过户。然后过户那天是房主一人去的,他妈妈没来,我是公积金贷款,房屋总价63万,定金付了2万,过户当天又付了13万到房主爸爸银行账户,房主打了收条,剩余48万房款约定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打到房主账户。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样操作有没有什么问题

房屋买卖 2024-04-12 11: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子都过户了,看了你的描述,没说明问题,你已经是房屋的主人了
    【追问】因为48万公积金还没下来,房主妈妈说到时候要打到她的账户,我的意思是还是要让房主本人打收条盖手印,对吗?然后购房合同当时由于房主在外地,到时候付尾款的时候也要让房主本人签字盖手印吗?
    【回答】公积金贷款打款肯定是前房主本人,她母亲账号不会出现在合同里面的
  • 你好,这样操作没有什么问题
  • "购买安置房有以下流程: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3、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4、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5、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6、还需要递交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 如果对方诚信履行合同约定就没有问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