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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现在公司想单方面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吗

无故辞退 2024-04-18 15:2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劳务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你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如果你与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你可能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也无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我建议你尽快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务合同,并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帮助。
  • 结合你的陈述,存在以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嫌疑的,用人单位无法定解除事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面临被劳动者主张经济赔偿金等法律风险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 你好,员工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工作多久了
  • 你好,请问你这边是想要辞退员工吗
  • 你好,实际的用工性质是什么呢

  • 法律分析:需要。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如果对于辞退了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区分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两种情形。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若存在特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若存在特定情形,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无过失性辞退。
    所以,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口头的方式提前告知劳动者被辞退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需要提前30天,不然可以就这30天的工资要求经济补偿,无故辞退还需要给经济补偿金,不是签订了劳务协议就是劳务关系的,劳动关系看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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