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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自己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8万左右的损失 自己贴了3000块钱。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 现在打算辞职了 公司会不会像我追究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6 1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的情况,即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并已赔偿部分金额后打算离职,公司是否会追究责任的问题,需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进行分析。该条规定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相关赔偿约定,并且你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这些规定,公司理论上可以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由于你已自行贴付了3000元,且事情已过去半年,公司是否还会追究你的其他责任取决于公司的态度和现行政策。 在实际操作中,多数情况下,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且此次事件为非故意的失误,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公司可能选择不再追究。不过,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公司的决定以及你与公司之间的沟通结果来确定。 建议你主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立场和意向,同时表明你的辞职意愿和原因。如果公司同意你辞职,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此事追究进一步的责任,那么你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仍有追究责任的可能,你可能需要准备应对,包括法律咨询和必要的防范措施。
  • 员工工作期间的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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