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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分包单位甲方把我们清场出去要怎么算呢

合伙企业 2024-04-16 10: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所提到的作为分包单位被甲方清场的情况,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分析您的权利和应采取的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如果您作为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之间建立了承包关系,那么您只能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首先,您需要检查与总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确认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如果甲方清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您可以要求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分包合同因特定原因无效,例如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您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施工人得到相应的工程价款。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合同无效,您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因此,您应当首先与总承包人进行沟通,寻求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文本、付款记录、工程进度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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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没有约定 什么状况呢
  • 法律分析: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是由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接管公司财产,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协议处理,协商无果起诉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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