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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培训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取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4-16 1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对您进行了培训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但您仍然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至于能否领取失业金,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失业保险政策以及您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以下是几个可能影响您领取失业金的因素: 失业保险缴纳情况:如果您和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一般而言,您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失业金。 解除合同的原因:根据相关法规,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裁员、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您失业,您可能会比较顺利地领取到失业金。但如果是因为个人能力不足而被解除合同,则可能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登记:在被解除合同后,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这是领取失业金的必要程序。 积极求职: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您需要证明自己处于积极的求职状态,并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求职情况。 总的来说,最终能否领取失业金及其金额,需由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审核决定。建议您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尽快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失业金申领流程和条件,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等等。
  •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但要符合以下要件:
    1、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求职要求;
    2、已缴纳失业保险金十二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六十日之内前往办理领失业金手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中,最主要一条就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即用工单位辞退、开除可以领取失业金,职工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所以你说的情况两次均不能领取。
    若这2次均为被单位辞退,则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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