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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欠了朋友钱 现在无力偿还 对方不同意分期 把我强制了 今天法院来把执行书贴在家门口上 法院会每天都上门来么?

债务追讨 2024-04-17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您的情况中,法院不会每天上门来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一旦法院出具了执行书并将其贴在您的家门口,这意味着您未按判决或裁定履行义务,法院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以下是关于强制执行流程的详细解释: 执行立案: 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在一周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需要补充材料,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财产调查: 一旦案件立案成功,法院会进行首次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相关财产信息,包括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 采取措施: 如果发现您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或扣划等。如果您没有履行能力,即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您将来有履行能力时再继续执行。 后续执行: 一般情况下,除非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否则法院不会每天都有人来上门执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债务就此消失,债务关系依然存在。 协商还款: 您可以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同意,可以请求法院暂停执行,以便给双方更多时间协商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并尽可能地筹措资金以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您也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更多关于执行程序的信息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 法院支付令下来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支付令下来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法院会查询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的,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债务人有偿还能力以后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
    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我无力偿还法院判下来的债务的,首先跟赔偿权利人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支付。但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我的个人现有财产清偿债务,法院还可通过冻结、查封等方式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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