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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刚刚变更法人,还需要年审吗

公司成立 2024-04-20 14: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在变更法人之后,仍然需要进行年审。 企业变更法人后,需要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更新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信息。这是因为法人代表的是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变更法人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在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企业仍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原年检制度的替代措施)等后续管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7年起,我国已经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这一改革旨在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程序,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免除所有的法定报告义务。 因此,即使企业刚刚完成了法人变更,也不要忘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示工作,以免因疏忽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或信用影响。
  • 你好,要年审的,如果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我。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年检。自2014年3月1日起就停止了,改为1年1上报,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目前企业的年度检验制度已经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只需要在每年的上半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八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一般不用年审,到期换证就可以。但是各地运管部门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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