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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产假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2 09: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苏州产假规定为128天。苏州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子女,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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