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一只眼睛看不见算几级伤残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2 17: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一只眼睛看不见属于几级伤残的问题,我们需要参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的第5.4.2条,如果一只眼睛的盲目(即视力丧失)达到或超过前款所规定的盲目标准的,且另一只眼睛的视力低于或等于0.05,那么可以认定为四级人体致残程度。 具体来说,《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4.2条明确了中心视力损失的不同情况对应的致残等级。其中,一眼盲目(即视力丧失)并且另一眼的视力低于或等于0.05时,属于四级伤残。而如果另一眼的视力在0.05以上,则根据视力情况可能被评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伤残。 因此,一只眼睛看不见的情况需要结合另一只眼睛的视力状况来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如果另一只眼睛的视力低于或等于0.05,则为四级伤残;如果另一只眼睛的视力高于0.05,则可能为五级至十级的伤残,具体等级取决于另一只眼睛的实际视力情况。
  • 是什么原因受伤呢,具体了解下
  • 法律分析: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2,或视野8%(或半径5°)。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关于眼睛的工伤鉴定,也有分为十个等级,根据等级的一次增加,伤残的程度依级减少,所以赔偿的金额也依次减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2,或视野8%(或半径5°)。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关于眼睛的工伤鉴定,也有分为十个等级,根据等级的一次增加,伤残的程度依级减少,所以赔偿的金额也依次减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工伤一只眼睛看不见通常属于七级工伤。职工和单位可一起协商赔偿金额。职工被认定是七级工伤后,可先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通常是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那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