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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学生 然后寒假的时候找了一个劳务公司进去打了暑假工 因为某种原因我旷离了 然后我打劳动节电话他们让我回去补办离职 结果我我回去补办离职时他们说没有接到我的离职通知 然后我让中介和公司那边的人事打电话 人事给了我一张扣600元的合同 但是我当月的工资只有1000最后导致到手只有300多 请问那份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1 14: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是无故离职且未向公司告知的话,是会被扣除一部分工资的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不要理睬 当心被骗 建议谨慎

  • 法律分析:暑假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着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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