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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人注册公司了,我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成立 2024-04-03 15:4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了解下身份证被人注册公司的详细情况。
  •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 您好,详细情况可以说明一下吗?
  • 可以起诉撤销,赔偿可能没有的
  • 您好,您 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可以转移法人信息
  • 别人拿自己身份证注册公司是违法的,可报警。
    公司注销流程步骤:
    1、清算。公司在办理注销程序前,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
    2、登记。公司在注销过程中,需要到以下七个机构或者部门,办理相关的账户注销;到社保局注销社保账号;到税务局注销公司的国地税;在报纸上登报公示,关于公司即将要注销的信息;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到银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账户;以及到质监局和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公司注册人是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自然人,其主要责任是按照委托办理好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如果注册人违反委托约定造成了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注册人是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的自然人,其主要责任是按照委托办理好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如果注册人违反委托约定造成了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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