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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快递员,把顾客的二手苹果耳机弄丢了,据客户说价值1299元,实付款599元,我该怎么赔付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27 16: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快递公司的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如果公司要求按照声明价值(即客户申报的价值)赔偿,而客户声称的价值是1299元,但实际支付了599元,可能需要客户提供购买凭证等证据来支持其声明价值。 个人责任与保险:如果您所在的工作单位有为员工投保快递责任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没有,您可能需要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 结合你的陈述,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客户没有选择保价的情况下,客户主张的金额已经超出了你方承运时的可预见性,你方可以按照599元赔偿的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建议尽量协商处理
  • 如果是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丢失的,顾客可以要求原价赔偿。但在一般情况下,未保价的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的三倍。如果快件丢失,应该立即找到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是贵重物品,最好保留证据,证明物品的价值,才能明确要求赔偿的金额。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法律分析:按所付邮费三倍进行赔偿。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邮件如发生延误,免除本次所付资费(不含包装箱、保价等附加费用);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寄件人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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