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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个事。我2022年6月底跟集团下面的一个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分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2023年10月11日因为这个分公司业务丢失,安排我到另外一个分公司工作,新去的分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只有一个负责人,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9 10: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根据该法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如果变更涉及到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工作地点、岗位职责等,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劳动合同。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您被安排到另一个分公司工作,但这个分公司是集团下属的,且您并没有离开原用人单位,因此并不构成新的劳动关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减轻其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您被安排到另一个分公司工作,原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建议您与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工作地点、岗位职责等是否发生变化,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 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情况是由集团公司的内部规定来确定,劳动者只能服从。
  • 是的,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还要看工龄是否连续
  • 要重新签订的,因为主体不一样了
  • 员工的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合同条款也会有变动。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法律分析:员工的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合同条款也会有变动。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员工的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合同条款也会有变动。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不需要签订,但最好保留好被派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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