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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月份的时候在山东一家叫琰文教育的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影视课程,对方声称可以边学边做兼职,且学费可以分十二期支付,并且和我签了服务协议,我认为此处有诱导消费的嫌疑。因为我实在没有时间学习了,就在小红书查询了一下,发现这种机构不靠谱,于是我找对方谈终止分期的事。截止到现在我已经给了

消费者维权 2024-04-28 10: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与山东琰文教育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关于分期支付学费的条款可能涉及不当诱导,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终止分期支付。 首先,我们需要审查您与琰文教育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特别是关于分期支付学费的条款,以及该机构是否明确承诺了边学边做兼职的承诺。 其次,我们需要评估琰文教育的营销行为是否构成了不当诱导,例如夸大宣传或虚假承诺。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您的主观意愿和客观情况,即您是否因为对方的宣传而签订了协议,以及您目前是否有时间和精力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教育机构的宣传存在不实之处,可能构成不当诱导,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提出解除合同。 解决方案: 与琰文教育协商解除服务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学费。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同时,您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其调查该教育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风险提示: 解除合同可能会涉及违约金的支付,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服务协议中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诉讼解决,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详细阅读服务协议中的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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