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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教育,交了10年。已婚,育两个孩子。第一次做流产手术,像医保局申请生育津贴,被当地工作人员回复:因非医学需要流产的,不享受生育津贴。请问当地的这一项政策规定合理,合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 2024-06-02 06: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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