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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O4年赠予房产,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没有赠与合同,没有共同占有人书面同意,法律上如何料

婚姻家庭 2024-08-05 2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即以房屋买卖的方式实现房屋的变更登记,往往发生在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或其他关系的人之间,当初以房屋买卖的方式赠与房产的时候,双方关系都是非常友好密切的,因此一般都不会签属一份类似《情况说明》之类的文件说明双方之间“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加之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这一法律事件的发生,到双方发生纠纷对簿公堂,往往都间隔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这也导致当初可能存在的一些证据(如微信、短信记录等)也灭失了。直接证据的缺失,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这一类型房产纠纷的主要麻烦,但也是普遍现象。
  • 你好,如果房屋、虽然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但没有支付对价和税费,而且只是登记在个人名下,可以认定为对个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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