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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子能和我姑姑的外孙女结亲吗谢谢

其他 2012-06-26 14: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能。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谓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血亲。
  • 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 可以结婚,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 不能够。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可以,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禁止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结婚,包括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所谓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血亲。   (2)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根据本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患者有两类:一类是尚未治愈的麻风病和性病患者;一类是概括性的、即患有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1.性病。 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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