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母2002年出资由儿媳代办买了一套房产(单位房有房产证),父母一直居住。2011年随儿子儿媳到儿子家附近租房住。2012年母亲突然去世,女儿想买父母的房子才知道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媳的名字。后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女儿的名下(没有支付给儿媳房钱,因为大家都知道是父母的钱买的房)。这种情况怎么证明这房产是父母的?女儿已经写证明是父母的出资房,准备把房钱给父亲。但是担心以后儿媳以她卖给的告到法院索要房钱,所以不知道怎么办?请问需要儿媳证明2002年的历史事实嘛?现在情况与儿媳还有关系吗?以前写的儿媳名字的房产证还说明是儿媳的房子吗?儿媳现在不想在父亲写的当年情况的文件上签字证明,怎么办?非常感谢!

其他 2012-07-16 18:3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