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被判刑一年零八个月.在里面正常情况下能减刑吗.能减多长时间.谢谢

刑事辩护 2012-07-23 15:44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最多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最多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减刑是要具备前提条件的,如要服刑二分之一刑期以上,又具有立功等条件。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在里面正常情况下能减刑
  •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看有没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
  • 刑事案件在南京地区很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例都由我所办理,相应承办的案件判决书原件也都系统的存档保留,以方便给予即将要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加深认识律师办案的思路与结果,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对于第一、第二阶段,律师为当事人起得作用有得时候比起法院阶段更要重要,尤其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的法律水平及接待原则态度都比第一阶段要专业负责的多,在律师合法有效的建议下,有可能在法院庭审之时就已经进行相应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量刑建议了,在公安阶段阶段也是一样,如果证据不足或是罪名无法确保肯定,都极有可能转变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处理,最终到达法院阶段,对于证据法定三性的质证以及罪名与量刑的辩护都需要大量相同经历的刑事辩护技巧,分不同情况约有十几种,在最终判决出现之前与承办法官就具体案件事实交换意见,提供更多、更符合实际帮助改造被告人的判决建议,也是获取有利判决结果系统部署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的影响深远,无论是眼前的违法事件的定性还是在看守所可能遭到的不法待遇,都是当事人家属最为关心的问题,此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全面的法律辩护服务,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最多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在看守所可以减六个月以下,在监狱可能性很小。
  • 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