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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欠债20万元,妻子不知道,钱也没有花在家里,而是借给了别人投资,请问这样的情况,妻子需要还债吗,倘若现在离异,还有什么责任吗

调解 2012-07-22 10: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可以将妻子列为共同债务人。不过,根据你的陈述,如果面临诉讼可以举证证明你所说的情况。
  • 债权人可以将妻子列为共同债务人。不过,根据你的陈述,如果面临诉讼可以举证证明你所说的情况。
  • 妻子不知道,钱也没用在家里的像这类数额较大的债务情况,依法应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如果现在离异,这笔债务可以由你丈夫个人去承担。
  • 妻子不知道,钱也没用在家里的像这类数额较大的债务情况,依法应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如果现在离异,这笔债务可以由你丈夫个人去承担。
  • 你好,属于个人的债务应由个人自己偿还 三、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 妻子不知道,钱也没用在家里的像这类数额较大的债务情况,依法应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如果现在离异,这笔债务可以由你丈夫个人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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