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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号,我收邀与父亲前往富洲酒店附近吃饭。饭后晚上八点多开车回家!行车至沙朗附近,因当时车流较多,又因前方红灯,这时路边有一名男子挥手拦车,于是我便将车停下!那名男子问我们去不去小榄,我们当时没有做声,后来我父亲问他你给多少钱,他说二十块。后来我父亲便让他上车!后来行车至小榄被查。当时未收钱。随后运政更以哄骗手段诱人做口供和笔录。当时沙朗至小榄二十多公里,完全是因为顺路分担油费而载他的!事后我一朋友在民众当警察,他告诉我T交管所在三打两建缺上头规定数量,我单位已派人到民众附近镇区扮乘客坐车到指定地点,当然其他镇区也在做同样的事。先按排好的地点就马上抓入扣车,交管所也是穿便衣的,防不胜防。 七月26号小榄交通局通知我说结果出来了并开了张两万元的罚款单。按我的车折旧算起来的话,车都不值两万元。先不追问那名那男子是否是运政的便衣,20多公里的路程收取20元油费、且只是口头承诺,未收取费用?不以赢利目的出发,拼车收分担油费算不算非法赢运?打赢这官司的胜算有多大?假设车我不要了,运政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将车进行拍卖?还是从个人银行帐上扣钱?求解答,谢谢

行政诉讼 2012-07-30 12: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钓鱼执法啊 抓紧提起行政复议、诉讼,一般是先从银行账户划款,然后再拍卖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你说的情况,也太黑啦,先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就请律师维权吧。
  • 你好国家公安部、交通部已确定2009年2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如果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上岗证等即可认定非法营运,非法营运就是扰乱客、货运市场秩序并产生许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您提到的“非法营运是怎么处罚的”的问题,请您参阅以下法律、法规: 一、根据 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非法营运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    一、道路运输经营:   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   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二、客运: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一、客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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