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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3.5号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工期是2012年3月5号-4月31号一个多月的时间,装修方式是包工包料,装修金额是28000元,分三次付款第一次给我17000元,第二次给了9600元,但是装修没有按时交工严重超时,到8月初才完工。因为中间添了大概2000多元的东西,装修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问题,确实让人很生气,装修质量也多少的有点问题。请问这最后的尾款1400元和中间添的2000多元还给他们吗???

消费者维权 2012-08-16 08: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违约,你们有约定,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给你造成损失了,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你的损失!如果装修质量有问题,你应该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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