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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二楼的商品房,有附属露台.买房过程中,开发商只提供了房型图纸,未提供露台面积的划分图纸,而售楼小姐口头答复询问时声称露台的划分是按墙体。在我们签收近两个月后,正在装修施工期间,邻居验收房屋时向开发商提出,我家厨房窗户外面这一块露台按图纸划分应该是他家的,因而拒绝签收。开发商为了平息事态,与我们交涉,声称当初施工队没按图纸施工,是搞错了,要求按图纸重新划分,我们不同意,理由是我们已经验收,所有权已经属于我们,开发商无权变更。我们就是认可当时的划分才签收,如果当时不是这样划分,我们肯定不全签收。开发商组织强拆,我报警,警察到现场制止了。现在,开发商要经过法律程序解决,我们也答应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这种情况,官司有无胜算的可能,请律师分析一下,谢谢!

其他 2012-08-16 2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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