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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们大学毕业到XX中学任教,学校没有解决我们的编制问题,08年学校动员我们考编,我们十几人考到了农村中小学编制,但我们继续在城南中学任教,期间,学校以我们有编制工资为由没有给我们基本工资,只每月支付代课费和500元的所谓活动资金。今年学校以应回编制单位为由解聘我们。在校期间,学校没有给我们买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应保险,这么多年也没签续聘合同。我们虽然拿了裕安区的编制,但我们任在区内从事教育工作,既不吃空饷也不拿双工资,我们为学校服务近9年,学校的错误让我们买单,请问我们能申请赔偿吗?

教育 2012-08-26 18: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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