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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夫妻双方已签离婚协议,分户时当地派出所要求男方给一个地址女方落户,男方是不是就要把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地址给女方落户。

离婚 2012-09-06 2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进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是不需要的,由女方自行解决。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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