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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浦东安达医院工作半年多,因个人原因辞职,7月25号递交辞职报告时人事部门不收,最后交给上级领导,领导答应会交上去,递交辞职报告以后又工作两周直到8月9号,8月10号去了新单位,安达医院以递交辞职报告后工作未满一个月为由不发上月工资,即7月20号之后的工资,说按旷工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8-17 1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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