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妈妈再婚,婚后跟我后爸共同建了一栋小楼房,地皮是我后爸1987年分配的得,没有房产证,分配的时候就得了张临时搭盖证,这个属于我后爸的婚前私人财产,还是他们的共同财产?这房子我妈妈有份吗?后面听说要开发那地方,房子拆迁过,在后面一直就动工,于2007年又回去建了现在的小楼房。这官司能赢吗?如果打赢后,能把房子卖了吗?

其他 2012-09-19 22: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婚后建的,属于共同财产!详细不明白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带上相关案件材料到办公室来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