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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父亲于2009年生病过世,留下30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母亲还健在,家中一男一女,我是女儿,母亲跟儿子住一起,虽然吃住不愁,但是我母亲会经常遭儿子的骂,有时还骂的很难听。当时父亲看病,去掉医保费,两子女各承担一万钱费用,现在房子拆迁,可以分配到安置房3套,请问我是否可以享有分割此房的权力?如果有权继承,将其分割,比率如何分配?另外,房产证上原先是父亲的名字,父亲过世后,我弟弟已经在背着我的情况下改了他的名字。

其他 2012-10-09 14: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继承一般均分
  • 房子是你父亲的,你享有继承权。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300平方的房子,你母亲由其中的三分之二,两个子女各六分之一,所以你有权分割。如果没有你的签字是无法变更房产证名字的,具体可直接电话与我联系。
  • 你好:根据你的阐述,你有权继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应按照如下方式分割: 1、你母亲首先享有一半的所有权 2、剩下的一半由你、你母亲和你兄弟均分,各占三分之一。 鉴于你兄弟把房产产权人变更为其个人,建议你委托律师先核查房产具况,如果是伪造的你和你母亲签名,你有权通过诉讼保障自己的财产权利,具体可以电话或当面沟通。
  • 首先,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有权继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应按照如下方式分割: 1、你目前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即150平米房屋及装修等设施的补偿安置款物; 2、剩下的一半由你、你母亲和你兄弟均分,各占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你母亲可以分得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二,你和你兄弟各得六分之一。 但是,你兄弟把房产产权人变更为其个人,这个就比较麻烦了,建议你先去房管局查一下房产底册,如果是伪造的你和你母亲签名,你可以起诉你兄弟和房管局,要求撤销登记。该案有一定的复杂性,建议你来电或直接来本所当面资信。
  • 你可以继承一般均分
  • 你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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