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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公司工作三年,到今年6月份旧劳动合同期满,本想6月底离职,后因老板多次劝留,并让我参加了7月份公司提供的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工作培训,但这个培训需与公司签订要求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有一条条款规定,如服务不满三年辞职需赔偿3万元。如今培训结束了,此时若我想离开该公司,公司可以向我提出违约并索赔吗?谢谢!

其他 2009-08-24 2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公司可以按你的工作年限相应要求赔偿。
  • 您好,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双方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服务期,如未满服务期劳动者辞职的要赔偿用人单位违约金。但这部分违约金还是要根据约定的服务期等分,您已经履行的服务期相应的违约金要递减。此外,要注意培训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提供,还有,培训是否属于专业技能培训。如不符合这两项则用人单位无法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 你如果现在辞职离开,违约了。但是是否需要赔偿3万元,则要看公司为你支出多少培训费而定,并且还要看那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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