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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当时没写租房协议也没打欠条,但是他欠着我3000块的房租就跑了,现在人找不到,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他吗?需要什么证据呢?还有起诉需要多长时间呢?

争议解决 2019-10-13 21: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房东与租客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约定律合同义务。2、承租方未按约支付房租,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支付所欠房租,若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3、出租人在承租人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已经过合理催告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系。4、承租人跑路或无法联系,出租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公告可以缺席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的争议,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房客欠房租1400块;我把门锁了;他开了;偷偷的拿走自己的行李跑了;我可以报警吗
  • 需先收集对方欠你租金的证据,再到法院去起诉解决。
  • 首先要做的是,收集欠租金的书面证据,然后才可以起诉。
  • 你好,可以录音争取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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