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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别的公司担保的。我是公司股东,占10%股份,因为是公司法人的亲戚,所以10%的股份没有实际出资,但在贷款的时候是在银行签了字的。现在已经把股份又转给公司法人了。如果这种情况,贷款到期后,公司无力偿还这笔贷款,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其他 2012-10-14 22: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没有到位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没有到位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没有到位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没有到位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出资或者出资没有到位的,对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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