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私企从办厂至现在已有十多年,其间一直未与员工签定过劳动合同,现在要求员工与厂方签定书面劳动合同(1―3年期),请问作为一名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了多年的老员工应该如何做才能举张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仲裁 2012-10-13 2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那么一年后就视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而,现在你们和单位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2008年2月至12月你们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可要求补齐从进公司时至今的全部社会保险。
  • 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可要求补齐从进公司时至今的全部社会保险。
  • 要求补齐从进厂至今的社保即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