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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套二手房现正在交易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出现矛盾.我的房是07年10月办理的房产证,现在过户的话,还需在地税局交百分之五点四的不动产交易费.是有这个规定吗

其他 2009-08-27 0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是要交税的,你可以要求出示相关的交税依据。
  • 你说的应该是营业税吧。财政部、国家科务部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对房地产市场的营业契 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减免政策。 1. 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时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2000年底予以免征优惠。空置的商品住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3.对居民个人所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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